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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卫辉市地理标志保护品牌培育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A46-003-2021-00087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成文时间 : 2021-11-10 发布日期 : 2021-11-10 信息来源 : 政府办

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卫辉市地理标志保护品牌培育计划的通知

 

  卫政文〔2021〕1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卫辉市地理标志保护品牌培育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卫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卫辉市地理标志保护品牌培育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掘、培育、运用和保护我市地理标志资源,继续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富农强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20号),实施《关于印发河南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市监〔2020〕143号)文件精神,以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为抓手,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农产品的销量、价格等,直接关系到农民的“钱袋子”。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与健康意识不断提升,人们更倾向于选择优质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是塑造农产品品牌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提高农业竞争力、打造区域名片;地理标志商标是兴农强农、乡村振兴的重要助力。通过地理标志商标助推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持续用力。要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助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地理标志不断延长产业链、完善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惠及更多农民。要按照“申报一批,培养一批,挖掘一批”的工作思路,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作为富民惠民工程来抓,扶持和培育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产品,提高地方特色产品的质量和声誉,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增加劳动者收入,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年度内在全市培育出具有优势的产品,并争取申报成为地理标志产品,逐步形成地理标志产品产业群和龙头企业,实现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每个乡镇推荐3-5个产品,列入培育计划,经筛选后重点培育。

  按照“培育一个、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规定,2021年培育申报产品范围包括:粮食及制品(挂面等)、淀粉制品(皮轧、粉条、粉皮等)、豆腐及制品、水果(桃、苹果等)、蔬菜、食用油、调味品、酒类、工艺品、水产品(农产品)、畜牧产品及制品等。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是推进知识产权强市战略的需要,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要筑牢地理标志工作实施基础。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推进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工作的机制、方案,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办法;乡镇政府是申报保护工作的申请人,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培育自己的特色地理标志商标,并将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工作列为2021年度知识产权重点工作,为地理标志商标的培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宣传,加强引导。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引导地理标志产品相关协会和企业采用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进行种、养殖和生产加工,提高产业化水平和龙头企业竞争实力,夯实经济基础。

  (三)摸清情况,加强指导。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具有地方特色农产品的普查摸底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产品情况,做好产品培育的基础性工作,为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奠定基础。要加强对申报产品相关专业技术的指导,做好产品标准的制订等基础工作,严把申报产品的源头质量关、市场准入关,切实保证申报产品的质量,积极主动地做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工作。

  (四)精准施策,主动作为。全力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培育。相关部门要筛选建立各自的特产名录,从中挖掘出有优势、能够成规模的地方特色产品,进行地理标志商标的培育。各乡镇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建立起“政府推动、协会主导、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的地理标志工作机制,强化地理标志商标申报注册工作力度。

  针对各类市场主体对地理标志工作不熟悉的现状,相关部门要深入乡镇基层,积极宣传各项地标政策。对确定为申报对象的主体,主动上门,点对点帮扶,帮助其完善地理标志商标申报的各类材料,切实为申报主体解决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中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加强地理标志商标培育指导和申报注册工作,促进特色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商标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

  (五)规范管理,做大做强。各乡镇要切实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和农户规范生产、经营地理标志产品;要支持、指导地理标志商标使用人走“科技兴农”道路,引导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增强产品竞争力;鼓励采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农户(基地)+商标”的生产经营模式,以地理标志商标为纽带,形成一体化的产业链条;鼓励和支持商业资金投入地理标志产品的开发,尤其是在粮食、食用油、养殖、水果蔬菜种植等特色、优势行业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做大做强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市场监管局要积极指导注册人和被许可人规范使用地理标志商标,确保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在惠及更广区域、更多农民的同时,保障其特有的资源和品质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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